在普通人的眼中,平台的算法,似乎永远带着原罪。
作为弱势一方,用户似乎永远后知后觉。而在没有技术背景的认知,和有效的自卫工具之下,大众似乎已经习惯了被人收割的角色。从3Q大战时代的被迫站队,到移动互联时代被App算法区别对待;从网贷时代的诈骗犯罪,再到今日的电动化汽车中被偷偷改变掉的里程数,人们担惊受怕,却也无计可施。
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大鹏曾在文章中表示:科技向善的理念在近一两年来获得了很多关注,也引起了各行各业的讨论。技术的推进究竟应该保持在一个什么样的尺度,才能符合人类发展的整体利益,这是一个立场问题。
而对于平台的约束要求,在大众眼中,除了法律政策,能想到的似乎只有类似Google等大公司所宣传的“不作恶”(Do not be evil)的承诺。
当然,数据本身并无善恶之分,人们渴望享受便捷,也希望自己的隐私受到保护。只是如何拿捏这微妙的尺度,成了人们最关心的话题。
在这里,效率、隐私、风险,似乎成了数字时代关于数据的不可能三角,俨然变成了棘手的问题。
但是,一切真的无解吗?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和有效经验的不断累积,更精细化的管理,更有效地平衡,在无数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用户的努力完善中,已经成为可能。
2022年1月25日由光明网举办,主题为“善用人工智能拥抱平台社会”的大数据应用案例征集活动在京举行,这场活动汇集政府、高校、企业、协会等社会各界人士,希望通过研讨、分享案例等方式直面大数据发展中面对的问题,在交流中达到数据可持续发展,数据可用、有用的目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老师,首先解答了人们对于算法的一个疑惑:“现在好多人好像对一个问题,个人信息绝对不能用,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把个人信息放到隐私那章里面,是民事权利,当然可以用。比如说百合佳缘,要知道性别、收入、长相、学历等等一套东西都要有,否则怎么做匹配,对于百合佳缘基本信息要有,但有使用的边界问题,不能把信息用完之后,人家找到对象了,你该删除就删除。这是一个边界。”
要想达到互利共赢的局面,参与其中的各方,都要放下成见,在最大程度上建立互信的机制。在此基础之上,才可能达到多赢的局面。
之后,朱巍老师进一步分享了关于数据算法的四点思考,首先,他强调了在平台算法应用时需要精准的区分何为可采集的大数据,何为需要保护的个人信息。同时,朱巍老师也介绍了从法律角度,算法、代码、以及法律之间的关系,“3.0时代需要做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要通过代码的方式体现出来,而不是代码只体现它的算法,代码必须把法律展现出来,这是我们目前做的工作。算法新规是3.0时代第一个新规,体现出来的算法必须是透明化的,作为每个执行人可以要求平台展现我的算法。”
当算法、代码与法律有序融合之后,在数字时代,人们就会有更好的保障。这也就从正面引导技术和产品放大人性之善,实现良性发展,达到科技向善的目标。
随后,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导、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分享了个人对于算法的理解与思考:“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其实我们算法水平并不高,跟一些技术专家进行交流,其实算法水平没有那么高,更多是低水平的重复使用。另外我自己的体会,我挺依赖于算法。”
吴沈括说到发展是治理的前提,如果说不以发展图景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话就不用谈治理,所以怎么去监管,从方向上来说完全没有问题,真正对我们来说提出更大挑战的是如何注意监管切入的力度、强度,这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管大家都认可,被监管的对象都认可,但怎么管是我们一起来设计,用什么方式,一是坚守底线,另外一方面为发展留必须的空间。
最后,吴沈括通过分享算法时代的风险,进一步阐述算法时代企业、个人、监管应该如何应对挑战:第一就是技术要素成为风险,新型的木马、病毒、僵尸网络如影随形。第二在于管理层面的风险,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从侧面要求管理需要更加精细。同时,在线内容风险也需要警惕,无论是数字色情,还是网络暴恐、涉政的信息。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2/0127/3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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