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将审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医师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等。 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答问记者就立法修订相关热点问题进行采访。
App算法推荐需要个人同意
针对算法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甚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将信息用于自动决策制定有针对性的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臧铁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明确了自动决策的概念,是指通过程序自动分析和评估个人行为、爱好或经济、健康和信用状况,并做出决策活动。
草案规定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且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
此外,草案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确保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他们不得对个人的交易价格使用自动决策。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提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影响进行评估。
从立法层面帮助学生“减负”
未成年学生功课多,校外培训负担重。如何为学生“减轻负担”,如何缓解家长的焦虑,已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职责是引导和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为了未成年人人们提供学科教育等服务。臧铁伟表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家庭教育法二审稿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一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时,不得组织、伪装营利性教育培训。二是明确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三是对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进行处罚。
立法再次回应暴力医疗问题
医生是白衣天使,是普罗大众的健康卫士。然而,暴力医疗事件仍时有发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加强立法,建立法律法规引领形成尊重医师、关爱关爱医师的社会道德风尚。”臧铁伟表示,为此,《医师法》草案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并专门设立一章。设置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依法阻挠医生执业,干扰医生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为保障医生的合法执业和安全执业,第三次审查草案拟提交审议的《医生法》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相关规定:公共场所因自愿急救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设立或参与医疗风险基金。
此外,草案还规定,在医疗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科学,遵循医学规律,医生应该从患者健康,根据患者个体差异,科学选择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案;患者及其家属也应尊重医生,根据专业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检查和治疗方案。医生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生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出积极的生育措施,探索建立育儿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臧铁伟表示,修订草案立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扶持等限制性措施,支持落实。积极的分娩支持措施。
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一些积极的生殖支持措施,例如,推动建立全民托儿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婴儿家庭。责任公平,规范托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育儿假;在居民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