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舒)外卖会员收费高于普通用户,出行平台使用时间越长,价格越贵,打车越多,单价越高……如何管理“大数据”? 8月1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次审议,对APP和“大数据”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做出了针对性规定。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将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审议。臧铁伟表示,与此前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二审稿相比,三审稿不仅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还有四项重要修改: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敏感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为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完善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按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对境外个人信息保护不得低于我国保护标准, 等等。;增加个人信息便携性的规定,完善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机制,对非法转移个人信息涉嫌刑事案件的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一些应用通过算法和用户画像,为大众提供个性化推荐和精准服务。一些人对此表达了强烈的反应。有报道称,数据隐私已经“变”为“计算”,对此,臧铁伟也表示,目前社会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和应用,并有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戮”等问题作出强烈反应。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立足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臧铁伟说,“在网络空间,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用于自动决策。”这个概念的定义是指对个人行为习惯、爱好或经济、健康、信用的自动分析和评估。状态等,并通过程序进行决策活动。其次,自动化决策应符合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则,包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目的和最小限度处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信息质量原则,责任原则。自动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充分了解个人信息处理情况。此事在征得个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任何产品或服务。三、根据上述规则,草案对自动化决策制定了专门规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确保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 公平公正,不得在交易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通过自动化决策,以及对个人信息保护影响的事先评估。第四,赋予个人充分权利,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法向个人推送信息和商业营销,还应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择,或为个人提供拒绝方式;做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个人有权要求解释,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做出决策。”
新京报记者王舒< /p>
编辑范一静校对陈迪燕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1/0813/2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