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汉堂秘书长陈龙教授在发布会解读报告。 记者王晓斌 摄
中新网博鳌4月21日电(记者 王晓斌)全球正迎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会不会被用来进行价格歧视?或者导致不公平的垄断势力?4月20日在博鳌,一份报告给出了它的答案。
这份名为《了解大数据:数字时代的数据和隐私》(“下称《报告》”)的报告由全球开放型数字经济研究机构罗汉堂发布。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汉堂学术委员迈克尔·斯宾塞是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大数据必然带来“杀熟”么?
数字时代,信息因为被数字化,其数据量、数据的广度以及收集和分析处理速度都在迅速地增加。理论上讲,随着卖家掌握的消费者信息的增多,针对同一产品,卖家有能力向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
《报告》指出,“价格歧视”早已在一些领域中存在。如航空公司为增加额外收入,对同样的座位收取不同价格;剧院、餐馆和其他很多企业对婴幼儿、学生和老年人收取的价格低于对在职人员收取的价格;电影院里完全相同的座位夜场比日场更值钱。
《报告》认为,信息增多不一定总会导致对消费者有害的价格歧视。已有研究表明,数字平台倾向鼓励向消费者披露信息,因此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歧视的动机并不强。网络的透明性限制了实体零售商在不同地区实行价格歧视的能力,随着传统零售商与在线零售商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其地域价格差异将继续减小。
由此《报告》给出结论:虽然利用大数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确实存在,但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已成为普遍性的问题。
大数据是否会导致“赢家通吃”?
有观点认为,在数据驱动的市场中,市场壁垒非常高。因为规模经济使绝大多数竞争对手失去竞争空间,从而造成了赢家通吃的结果。
“从逻辑上看,数据是商业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无法保证赢家通吃。”《报告》负责人、罗汉堂秘书长陈龙教授解释说,其一,商业竞争的核心是商业模式,拥有大数据并不代表有好的商业模式;其二数据与商业价值的信息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和不确定性,需要分析能力和商业判断力才能发挥数据价值;其三现存数据的价值衰减很快;其四网络效应不能维持“先发优势”,反而加速产品被市场接受或淘汰过程。
数据隐私何解?
因为信息泄露出现的“电信诈骗”等案件层出不穷,引发消费者对隐私问题的极度担忧。大数据“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从收集到集成,从分析到应用,都存在数据泄露和隐私风险。
但同时研究发现,从互联网用户的行为看,全球都存在“隐私悖论”,即用户一边担忧自己的隐私风险,又愿意为了某种使用便利来让渡自己的一些隐私信息。种种原因,要防止个人信息过度暴露和信息泄露是艰巨挑战。
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报告》提出一种源头解决方法:将隐私工程和隐私增强技术结合起来。换句话说,就是要将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融入到产品的开发和设计中去,同时结合隐私保护技术,这样才能达到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完)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1/0421/2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