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主办的2020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在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举行。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副主任高黎明出席并发表演讲。
\r\t\t\t\t\t\t\t\t\t\r\t\t\t\t\t\t\t\t高黎明表示,要坚持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这个数据安全法的草案大家在网络上看到也更加明确,要坚持数据安全以促进数据安全并重,鼓励数据依法合理的有效利用,保障数据能够依法有序的流动。以数据开发利用和场地发展来促进数据安全,以这个数据安全来保障数据的开发共享,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当看到金光闪闪数据宝藏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喷出火山的溶浆也是数据安全的问题,数据的开发共享还是以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受保护为安全的底线,当然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以下为演讲摘录:
首先还是要坚持数据安全和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重,这个数据安全法的草案大家在网络上看到也更加明确,要坚持数据安全以促进数据安全并重,鼓励数据依法合理的有效利用,保障数据能够依法有序的流动。以数据开发利用和场地发展来促进数据安全,以这个数据安全来保障数据的开发共享,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对立关系。当看到金光闪闪数据宝藏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喷出火山的溶浆也是数据安全的问题,数据的开发共享还是以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受保护为安全的底线,当然更不能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国务院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保护的前提下,稳固的推动公共资源的开放,数据涉及到各类信息和商业秘密是必须经过加工处理,才最终成为公共数据。民法典也是明确的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的特定个人的信息,而且是不能复原的除外。实际上这也是为数据的开发留出了空间。邮政快递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的明细的数据,原则上是不易共享的,除非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按照最小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的数据,无法识别且无法复原的才能够共享,或者称之为二次数据可以依法共享。所以我们需要依法安全有序的推进,进一步提升数据的价值。
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是数据的生产者也是数据的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共享数据信息,所有权被使用权所替代,交换的价值也是被共享价值所替代,分享这个价值的共享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依照程序进行,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邮政业的安全监管信息运营的大数据开发利用和应用推广是邮政业安全中心的重要职责。除了履行公共事务的职责,大数据的共享也是实现大数据的建模分析和应用的过程,推动数据的应用服务产品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有效的疏解“最后一公里”数据的应用需求的矛盾,力争能够开创数据开发共享的一个全新的局面。在现在数据共享的层面我们安全中心也在逐步的实现这个可视化,数据的资产管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 第二个部分想介绍一下我们行业大数据中心,快递大数据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我们国家邮政局在2009年就开始筹建行业的大数据中心平台,在2014年底的时候初步建立起来了,并且整体划归安全中心。作为国家邮政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我们安全中心负责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也负责大数据资源的管理应用开发和安全保护。现在我们这个平台可以说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大脑,安全的守护神和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中央倡导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平台是在行业高速增长的态势下应运而生的,现在每天都有涵盖全行业业务量95%,大概有数十亿来自一线末端的生产数据实时的汇集,利用这个大数据创新应用和公共服务的成果,我们安全中心也是圆满的完成了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还有G20峰会等重大安全活动,以及历年双十一的安全保障工作。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zonghexinwen/2020/0923/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