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大数据产业发展当前仍然面临着产业边界不够清晰、企业界定不够明确、产值测算方法不够统一等产业发展问题和痛点,在遵循现阶段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产业链划分为数据资源层、基础硬件层、通用软件层、行业应用层、安全保障层5个层级,并对大数据企业概念进行界定。通过获取相关层级各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市场营收占比、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大数据营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均值,折算细分领域大数据产业产值。最终运用加总法测算出2016—2020年我国大数据产业产值为10 195万元,并预判“十四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25%,即到2025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营收预计突破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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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分类号:F49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qikandaodu/2022/0302/3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