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需求不确定性是消费者的能动因素造成的,只能通过技术手段化解。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识别消费者需求信息,消除需求不确定,增加潜在消费者。但在采购大数据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低效问题普遍存在,这就需要有效的协调机制以确保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的实现。研究通过构建零售商、制造商、大数据服务商三级供应链博弈模型,得出以下结论:无论分散决策还是集中决策,采购大数据服务后供应链收益高于采购前整体收益。分散决策时供应链收益低于集中决策时整体收益。最后引入数量折扣——两部定价契约以有效解决分散决策问题,协调后供应链成员均获得正收益。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TP311.13;F274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qikandaodu/2022/0121/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