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人身危险性评估包括初犯可能性和再犯可能性评估,人身危险性评估在我国刑事司法程序各阶段都有应用,但存在评估方法陈旧、评估结论准确性差等问题,人工智能的出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方案。人工智能应用于人身危险性评估,具有缓解办案压力、自动挖掘数据、保障数据安全、提供个性化评估方案、提升评估结论准确性等优势。为了实现人工智能在人身危险性评估中的应用,需要明确司法工作人员的评估主体地位,加快智能化的评估工具的开发,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和专业性数据库,完善因犯罪类型不同而差异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并构建人身危险性评估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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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6059/j.cnki.cn43-1008/c.2021.06.022
论文分类号:D925.2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qikandaodu/2021/1118/3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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