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泛在社会公民隐私安全面临着隐私信息泄露、贩卖、个人身份信息盗用等风险。该风险产生的因素包括:开发商和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数据管理维护薄弱、犯罪主体的趋利本能及开发商的利益倾向、危害难以定责、相关法律法规欠缺和处罚力度不足、多主体协作机制尚未建立、公民隐私安全意识薄弱等。为保护公民的隐私安全,在意识层面必须做到充分重视互联网的发展和治理,通过建立多主体的协作机制,强调政府、互联网企业和公民共同发力,并进一步完善隐私安全保护相关法律、加大打击信息犯罪处罚力度,提升互联网防护水平,促进互联网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完善互联网技术保护措施。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D923;D924.3
文章来源:《大数据》 网址: http://www.dsjzz.cn/qikandaodu/2021/1104/3010.html